律师团队


刘湖森律师

广东宝晟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刘湖森


先后担任职务:

南昌职业技术师院政教系教师

江西省萍乡市监察局审理科副科长

惠州市政协第九届委员会委员

惠州市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法律咨询委员会主任

惠州市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人大代表

惠州市第十一届、第十二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

第九次广东省律师代表大会代表

惠州市第五届律师协会副会长

惠州市第七届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主任

惠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惠州市第一届法学会理事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员

惠州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法律顾问

博罗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荣誉

2017年度惠州市律师行业杰出贡献奖


刘湖森,男,196312月生,祖籍江西萍乡,民盟惠州市委员会委员,任职广东宝晟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惠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政协惠州市第九届委员会委员,现为惠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一九八七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一九八七年七月至一九八九年六月任南昌职业技术师院政教系助教,一九八九年七月至一九九二年九月任江西省萍乡市监察局审理科副科长,一九九三年一月至今在广东宝晟律师事务所任副主任专职律师。

一九九三年一月与他人合作创办惠州市第一家民办律师事务所:惠州市新华律师事务所,现更名为:广东宝晟律师事务所。之后专职从事律师业务,至今已承办民事、刑事等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案件上千案(次),担任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法律顾问数十家,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数十次,为企业和其他当事人挽回巨额经济损失,有利地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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